性质:个体经济组织
行业:互联网/电子商务
规模: 10--99人
主营范围: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日用百货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票务代理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